400 880 8760

远方赢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

日期:2016-12-16

投资范围


(1)权益类:沪、深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(含网上和网下新股申购、定向增发),股票型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,港股通标的股票;

(2)固定收益类:债券(含债券逆回购)、债券型投资基金、资产支持证券、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发行的收益凭证;

(3)现金管理类:现金,银行存款,货币市场基金,其他现金管理类金融产品;

(4)金融衍生品类:股指期货,国债期货,商品期货,融资融券,个股期权,以证券公司为交易对手的收益互换;

(5)金融产品类:证券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,期货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,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,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,信托计划,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,商业银行理财计划,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契约型私募基金。


投资策略


本基金通过适当的资产配置策略和积极的股票选择策略,旨在依托专业的研究力量,综合采用定量分析、定性分析和深入调查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,以“自下而上”的方式遴选出具备估值优势,并具备较强盈利能力和业绩稳定增长的价值型优秀企业,采取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的投资方式,将其纳入投资组合,从而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。


预警线与止损线


1、在任一交易日(T 日)收市后,基金管理人预估基金单位净值达到或者低于【0.85】时, 基金管理人应于 T+1 日开始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, 基金管理人应开始逐步将持有的未平仓头寸进行平仓,并保证每日将交易情况及时通知投资人。

2、在任一交易日(T 日)收市后,基金管理人预估基金单位净值达到或者低于【0.8】元时,基金管理人应于 T+1 日开始执行止损操作,以可变现为第一原则,尽可能的在可变现的交易日内将其完全变现, 并将全部证券变现当日为本基金的终止日, 进行基金财产的清算。